每年六月底是澳洲會計年度結束(financial year end)的日子,手邊很多工作都要趕在這時候完成,不過也有很多人會在這時候安排假期,我在經過辦公室休息區時,看到電視資訊看板跑出了這個消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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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休假嗎? 我們的買額外假政策(Purchased Additinal Leave Policy)讓你的工作與生活多一點平衡

沒錯,如果手邊的特休假不夠,可以跟公司買。澳洲政府規定全職員工每年有20天年假(annual leave),看起來很多,但有時候就是不夠用,或者年假用完了,臨時有急事,要請事假 Leave Without Pay, LWOP,這跟買額外假 Purchased Additional Leave, PAL不太一樣,前者主要是因應突發狀況,後者則是讓員工想休長假,手頭上的假卻不夠時,可以有彈性安排。

PAL的規定各個公司可能有差異,我就拿我們公司做例子

1. 誰可以申請: 正式員工,全職或非全職(part-time),服務年資滿一年,或者定期約聘員工,工作契約剩餘期間超過一年以上
2. 何時可申請: 一年有兩次機會,六月一日至三十日,十二月一日至二十日。前者是配合會計年度,後者是配合聖誕節新年假期
3. 我可以買多少假: 最少一周,最多四周。手上年假少於兩周,最多可以申請四周。年假二到三周,最多申請三周,年假三到四周,最多申請兩周。年假超過四周,不符合申請資格。
4. 誰來核准: 直屬上司,根據部門營運考量,在不至於造成其他同仁工作量不合理增加的情況下,予以批准

申請 PAL,並不會影響退休金,因為在稅前就從薪水扣掉了,也就是沒有這個收入,也就沒有相對應的退休金給付。PAL的價錢是根據薪水單上換算的時薪計算,如果申請期間加薪了,付出的價格當然也跟著提
高。

買來的休假,可以一次用完,也可以分批休,只要主管同意就好。如果用不完,也可以退回去,公司原價買回。但是要再申請,就得等到下一個會計年度。

PAL的規定還有很多,就不多做說明了。基本上我是不會去申請的,因為有了家庭,放假大多得配合小孩學校放假,多買休假的機率不高,而且,這是有成本的,有點像是事假,或者說,無薪假,如果非必要,還是少用的好。不過,會有這樣的政策,就表示真的有這種需求。

澳洲人的觀念,安排休假也是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,只工作不休假,不表示工作成效,反而會讓別人覺得不懂得安排生活,不重視家庭。所以,該休假的時候,還是不要客氣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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