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0703_122659634_iOS.jpg

照片裡是我的 Macbook Air 11",已經停產的蘋果筆電,2014年買的,因為當時想學寫 iOS app,卻沒有 Apple電腦,為此我還把一台 ThinkPad R61改成黑蘋果(註一),雖然成功但是超難用,卻又覺得蘋果電腦實在很貴買不下手,正好遇上這一款最低階的蘋果筆電因為改版在促銷,特價澳幣 899,就買下去了。
MBA 11"好處就是輕薄短小,攜帶方便,帶出去工作,寫稿,追劇,個人覺得比 iPad好用,畢竟對於使用鍵盤我有很高的需求。
文章標籤

ozformo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46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