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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篇解釋了澳洲上班族的年假與 Long Service Leave,接下來要說明的是非常重要的育嬰假(Parental Leave),因為這關係到人民的生育意願,很現實的,人力就是國力,高齡化社會的照護體系,永續的年金制度,如果沒有新生兒來報到,一切都是空談。澳洲在西方先進國家裡,算是生育率相對高的,除了社會福利補助的誘因,良好的育嬰假制度功不可沒。同樣的,我引用 FairWork提供的育嬰假中文文件(http://www.fairwork.gov.au/language-help/chinese/traditional-chinese),再搭配引用自官方網站的詳細英文說明與個人理解,以不同顏色的文字來呈現。

育嬰假

誰?

  • 需要照顧新生嬰兒的員工,可休育嬰假 - 包括生小孩的員工,或是員工的配偶或伴侶(de facto partner)生小孩 (在澳洲,伴侶不一定是異性)。
  • 剛領養了未滿16周歲兒童的員工,也可休育嬰假。
  • 員工必須已經為雇主工作了至少12個月 - 12個月是指到預產期,或是領養日,或是開始請育嬰假那天。臨時員工(Casual Employee)也可以請育嬰假,或者跟雇主協商暫離工作的期間

多長時間?

  • 員工可休12個月無薪育嬰假,並可申請延長12個月假期。
  • 父母雙方申請的假期總數,不得超過24個月。
  • 父母雙方可同時休最長不超過8周的無薪育嬰假。

工資?

  • 員工可能獲得澳洲政府發放的育嬰假補貼 - 這個部分指的是政府發給新生兒(領養兒)的主要照顧者(primary carer)有薪育嬰假,目前規定是18週的最低工資。政府會把這筆補助發給雇主,然後由雇主發給員工,可以提前領,也可以生了小孩一起領,這部分跟無薪育嬰假是不重疊的,也不能被代替,細節參考 Centrelink - Dad and Partner Pay external-icon.png 。 此外,爸爸或伴侶(對,同性關係的另一半),可以領到 2週最低工資,一樣是撥款給雇主。
  • 員工也可能同時獲得雇主提供的帶薪育嬰假 - 除了政府給的育嬰假補助,雇主通常也會另外給,員工兩邊都可以領,至於發多少就看工作契約規定。我女兒在澳洲出生時,公司讓身為爸爸的我修了兩星期的有薪育嬰假,如果還需要繼續請,可以用自己的年假或 Long Service Leave(如果有的話)。那媽媽呢? 公司的政策最多給到 12週有薪育嬰假。

通知?

  • 員工必須在開始休假前,至少提前10周通知雇主。
  • 員工必須在開始休假前,至少提前4周確認休假日期。

証據?

  • 員工可能會被要求提供証據,這通常是醫生証明或法定聲明。

特殊產假?

  • 由於妊娠相關疾病而不適合工作的員工,可休無薪特殊產假 - 特殊產假(Special Parental Leave)通常是需要安胎,或是超過12週後流產或死胎,有的公司會給予有薪特殊產假,或者提前讓員工休有薪育嬰假。

安全工作?

  • 懷孕員工若由於懷孕而無法從事平常的工作,則有權調任至安全崗位 - 安全崗位(safe job)指的是不會影響懷孕狀況的工作內容,例如外勤調內勤,雇主必須支付一樣的薪水,不得變更原有的工作權益,但是可以和員工協議改變工時。懷孕員工必須提出證明為何要調至安全工作(也就是證明正常的工作對於懷孕不安全),以及何時返回原工作(通常就是到生產為止)
  • 若沒有安全崗位,則員工可休“無安全崗位假”。對有資格休無薪育嬰假的員工而言,該假期屬帶薪假 - 

重返工作?

  • 員工有權重獲其在休育嬰假前所從事的工作崗位。即便在其休假期間已有他人取代,員工仍有權返回這個工作崗位 - 通常這是最容易引起爭議的部分,當員工請育嬰假,公司必須找人來暫代職務,員工在返回工作的前四個星期通知主管,預先準備。員工返回原有職位,所有權益維持不變,如果是固定任期(Fixed-Term Employee)員工,可以工作到契約結束。但是,如果原有的職位被裁撤了,雇主必須安排類似的工作,並且維持原有的薪資權益。FairWork有專章討論因為育嬰假造成的爭議,該如何解決,可以參考 Returning to work from parental leave

更詳盡的資訊

欲知育嬰假詳情,請瀏覽www.fairwork.gov.au/parentalleave

以上是官方文件以及我的註解。實務上,我自己以爸爸的身分休過兩個星期的有薪育嬰假,應該說是陪產假比較貼切,當時主管也告訴我,如果需要多一些時間照顧老婆小孩,可以縮減上班時數,也就是轉成 part-time,或者必要時 work from home,這都是可以經由協商達成的。辦公室裡也有不少女性同事,生小孩後休一年育嬰假,之後都順利返回工作,也聽過休完育嬰假,公司一年內不得解雇該員工的規定,這是否為法律規定還有待查證,至少,身邊還沒有看過因為請育嬰假而離職的例子,反倒是很多請了第二次育嬰假的同事。

其實,澳洲政府提供不少社會福利在補助人民生小孩養小孩,不過這些政策近幾年來也做了不少修正,例如生育補助(baby bonus),生一胎補助澳幣五千,這個政策的確刺激不少生育的意願,卻也造成濫用的狀況,尤其是青少年生子,拿了補助,把小孩丟給醫院或社福機構一走了之,所以後來改為有薪育嬰假,並且設定排富門檻,這樣的設計,是讓鼓勵父母留在工作,再由政府提供財務協助,生育下一代。

當下一代進入我們的生命,我們要關注的就不只是育嬰假而已,下一篇將介紹病假(sick leave)與護理假(carer leave),其中 carer leave的設計就是用來照顧家庭成員,通常就是指小孩,敬請期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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